不为不急之事损民力也。
为:做。指事情逼到关键处不得不做。《魏书.高祖纪下》:“凡所修造,不得已而为之,不为不急之事损民力也。”曹靖华《片言只语话当年》:“凡此种种,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是……为了使革命斗争能够进行。”不得已而为之,又作不得已而用之。
语出《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