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石油资源最终可采储量约为130亿―150亿吨,仅占世界总量的3%左右。到2000年底,我国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24.6亿吨,仅占世界总量的1.8%。我国石油可采资源量的丰度值(单位国土面积资源量)约为世界平均值的57%,剩余可采储量丰度值仅为世界平均值的37%。我国石油资源集中分布在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珠江口、柴达木和东海陆架八大盆地,其可采资源量172亿吨,占全国的81.13%;天然气资源集中分布在塔里木、四川、鄂尔多斯、东海陆架、柴达木、松辽、莺歌海、琼东南和渤海湾九大盆地,其可采资源量18.4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8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