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枪箭斧的意思
“刀枪箭斧”指的是冷兵器。
1、刀
刀是十八般兵器之一,九短九长之一,九短之首(刀)。刀为单面长刃的短兵器。同时泛指可用于切、削、割、剁、刺的工具,与匕首合称亦为膳食器。到春秋战国时期,刀的形状发生巨大变化,两汉时,刀逐渐发展为步兵的主战兵器之一,同时出现了许多不同形式的长柄刀。在原始社会,古人类就用石头、蚌壳、兽骨打制成各种形状的刀。他们选用的石头多半是石英石、砂岩,也有燧石和水晶石。
2、枪
枪是中国古代兵器之一,是由利刃加棍棒组成的长柄刺击兵器,外形与矛相似,柄长于刃,与短兵器械完全相反,综合威力大,是“十八般武器”之一,“四大名器”之首,被称为“百兵之王”。
枪长而锋利尖锐,使用灵便,枪头刃可刺可斩,可刺穿盔甲;枪杆抓住,可格挡兵器,也可棒打或投掷杀敌,威力比棍棒类钝器强。武将可骑战马冲锋刺敌,或下马步战。
3、箭
箭,又名矢,是一种借助于弓、弩,靠机械力发射的具有锋刃的远射兵器。因其弹射方法不同,分为弓箭、弩箭和摔箭。弓用之箭较长,通常在70厘米以上(个别战箭长度超过一米);弩用之箭较短,在50—60厘米上下。
箭靠机械力发射的一种兵器。因弹射方法不同,分为弓箭、弩箭和摔箭。 箭由箭头、箭杆、箭羽三部分组成,箭头,又名箭镞,多为铁制,头锐而底丰,式样有三菱形,三角形,圆锥形等。其刃薄而锋利,旁有槽。箭杆以木或竹制成,嵌于箭头之下。箭杆为圆柱形,用箭端制作而成。箭羽常以鹏鹘等巨禽翅制成,夹于箭杆尾端,使箭在飞行中平稳地命中目标。
4、斧
斧,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黄帝时也,其理甚明;
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斧有三十六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