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尊称县尊、百里侯。是中国古代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名称,掌握所管辖区域的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县令下设县丞、主簿、县尉、典史等。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