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统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外国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原理100分、中外教育史100分、教育心理学40分和教育研究方法30分等科目)。
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
复试考试内容
笔试150分、外语口试50分、面试200分,复试总分400分。
笔试90分为及格分,外语+面试150分为及格分,复试240分为及格分,未达到以上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录取时,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