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指我还记得周公被捕。
这句话出自于《五人墓碑记》。
原文
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译文
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