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还真有这样的内容,记载在《宪问》篇中,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方人”就是评论他人的行为、品德是否符合规范,当然也就后对不符合规范的品行予以指责。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人前不说人。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