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出处:《左传.僖公十年》载:晋献公死后,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公子卓及大夫荀息,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将杀里克时,惠公派使臣对他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
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后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谓欲加害于人,即使无过错,也可以罗织罪名作为理由。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