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告知有违法行为人得病住院那么可以暂缓执行的,等到病人痊愈之后再执行,这个做法在我国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事实上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做出拘役决定,而违法行为人因得病住院,经确认住院事实真实后,可以暂缓执行,等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
在治病期间,公安机关可以责成被执行拘留人提供人保,或者每日收取200元的人民币做为保证金。
如果是财保的,在执行完拘留后,应全额退还被执行人。
易经学术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