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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晋文之事最后一段断句

齐桓晋文之事最后一段断句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