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低保通知
广大居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政策,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中来,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权益,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即日起进行2023年度低保复核认定工作。
一、低保认定对象:新镇所有在享低保户
二、低保复核认定所需材料:
2、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地区及单位名称
3、同一户口上已成家的女儿、孙子孙女(外孙)等不算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
4、低保申请书
5、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等复印件
6、牲畜头数、劳动力指数
7、工资收入、矿产及第二、三业收入
8、住房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草场证复印件、家庭财产状况、车辆信息
1、0、禁休牧补贴(草场证复印件)
1、1、离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
1、2、残疾证复印件
1、3、上一年度住院医药费在新农合或社保部门报销凭证,诊断报告(检查报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
1、4、患有慢性病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5、享受低保人员照片(每个家庭成员各1张)
三、低保认定时间及地点
认定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3月1日
认定地址:新宝拉格镇党群服务中心(城关镇东侧)
新宝拉格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