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几个省级行政单位
截至2021年7月份,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按照行政级别划分,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具体如下:
1、 省(23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
2、 自治区(5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直辖市(4个):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
4、 特别行政区(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这些省级行政单位根据中国的行政区划体制,负责管理和执掌各自辖区的行政、经济、教育、卫生等事务。请注意,由于行政区划可能会发生调整,具体数量和名称可能会有变化,因此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