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泰勒原理’的基本内容及其对课程开发的意义
泰勒,美国著名的教育学家、课程理论家,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1944年出版《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提出了关于课程编制的四个问题,即“泰勒原理”。
一、学校应当追求哪些目标?泰勒认为应根据学习者本身的需要、当代校外生活的要求以及专家的建议三方面提出。
二、选择和形成学习经验。泰勒提出了选择学习经验的五条原则
1、必须使学生有机会去实践目标中所包含的行为;
2、必须使学生在实践上述行为时有满足感;
3、所选择的学习经验应在学生能力所及范围中;
4、多种经验可用来达到同一目标;
5、同一经验也产生数种结果。
三、有效地组织学习经验。泰勒认为最主要的必须根据继续行(即在课程设计上要使学生有重复练习和增进提高所学技能的机会)、序列性(即后一经验在前一经验基础上的泛化与深化)、综合性(即课程的横向联系)的标准来组织学习经验。
四、课程评价。泰勒认为评价是课程编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既要揭示学生获得的经验是否产生了满意的结果,又要发现各种计划的长处与弱点。
泰勒原理可概括为目标、内容、方法、评价,即
1、确定课程目标;
2、根据目标选择课程内容;
3、根据目标组织课程内容;
4、根据目标评价课程。他认为一个完整的课程编制过程都应包括这四项活动。
原则是哲学和心理学。目标来源是学习者、生活和科学专家。要素是行为、行为条件和行为标准。
泰勒所阐述的课程编制的这一框架虽有许多不足,受到许多批评,但广泛为人们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