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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五层次理论谁提出的

创造五层次理论谁提出的

美国创造心理学家卜泰勒曾提出划分“创造五层次”的著名观点。具体内容如下

①表露式的(expressive)创造意指即兴而发、但却具有某种创意的行为表现。例如,戏剧小品式的即兴表演、诗人触景生情时的有感而发等,其创造水平或程度一般即属于这一层次。儿童涂鸦式的画作有时很有创意,其水平亦属此层次。

②技术性的(technical)创造意指运用一定科技原理和思维技巧以解决某些实际问题而进行的创造。如“把素材按新的形态组合产生出新事物”,或“某种旧的结合解体,新的结合重新产生”。

③发明式的(inventive)创造意指在已有的事物基础上,产生出与以往曾有过的事物全然不同的新事物的创造。例如,爱迪生发明的电灯,贝尔发明的电话,等等。

④革新式的(innovative)创造意指不仅在旧事物基础上产生了新事物,而且是在否定旧事物或旧观念的前提下造出新事物或提出新观念的“革旧出新”的创造。技术史上出现各种新工具以代替旧工具,科学史上发现新定律以替代旧定律等。

⑤突现式的(emergentive)创造意指那种与原有事物无直接联系,看似“从无到有”地突然产生出新观念的创造。我们可以说,各学科领域荣获诺贝尔奖的重大科学发现,均应属于这一层次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