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观,即归因理论。1958年由美国社会心里学家海德(FritzHeider)在他的着作《人际关系心理学》中,从通俗心理学(Naivepsychology)的角度提出了归因理论,该理论主要解决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找出事件的原因。
他认为人有二种强烈的动机
一是形成对周围环境一贯性理解的需要;二是控制环境的需要。而要满足这两个需求,人们必须有能力预测他人将如何行动。因此海德指出,每个人(不只是心理学家)都试图解释别人的行为,并都具有针对他人行为的理论。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