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文将还是武将
是文官。
元祐五年(1090年)秦桧生于湖北黄州(今湖北黄冈黄州区)江边舟中。
约1115年
中进士,任太学学正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补为密州(今山东潍坊诸城)教授。接着又考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约1127年
被羁押在金营
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宋徽宗、宋钦宗被废为庶人,莫俦、吴开从金营回来,传金军元帅之命要推立异姓为帝。留守王时雍召百官共议立张邦昌,监察御史马伸主张共进议状,保存赵氏江山。秦桧表示支持,遂写议状,上书金帅乞立赵氏为帝,被拘押在金营。
约1127年
获挞懒宠信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十月陈过庭等人都流放到东北的显州(今辽宁北镇县东南),唯独秦桧却在挞懒的卵翼之下,留在燕山府,先充“任用”,后任命为“参谋军事”。
约1130年
离开金营,重新归汉
建炎四年(1130年)挞懒率兵进攻山阳(今江苏淮安),秦桧随军同行;十月秦桧携家眷离开金营,取道涟水军水砦,返回行都临安(今杭州)。
约1131年
首任拜相
绍兴元年(1131年)八月,升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首次拜相。
约1132年
罢去相位,任观文殿学士
1132年,高宗降诏,罢去秦桧相位,任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并张榜朝廷,以示不再复用。
约1135年
东山再起,拜为观文殿学士、知温州
绍兴五年(1135年)金太宗去世,挞懒主政,宋金终成和议;二月秦桧复官为资政殿学士;六月拜为观文殿学士、知温州。
约1141年
迫害岳飞,将岳飞赐死狱中
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十二月因岳飞在议和、立嗣等问题上和自己冲突,秦桧便诬告岳飞曾说自己和宋太祖都是三十岁任节度使,谩侮先皇、意图谋反,又以受诏不救淮西等罪名,将岳飞赐死狱中。
约1144年
兴文字狱,打击理学
绍兴十四年(1144年)秦桧兴文字狱,因言获罪者有黄龟年、白锷、张伯麟、解潜、辛永宗等,赵鼎、李光都被再次流放到海岛。因立嗣一事罢免吴表臣、苏符等七人。台州曾惇献诗,称秦桧为“圣相”。秦桧下令禁止野史,由秦熺任秘书少监,负责撰修国史;并焚毁自罢相以来涉及秦桧的所有诏书和奏章;十月打击理学,禁止程颐、张载的著作在社会上传播。
约1155年
病逝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