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官和御史的区别
第一是言者无罪权。前面我们说到,谏官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人无法完全避免犯错,而谏官也是人,也会有说错话的时候,如果因为说错话而被处罚,结果必然是劣币驱逐良币。真正直言敢谏的言官被淘汰,余下一帮溜须拍马的逢迎之徒,那么监察机构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第二是风闻言事权。《清史稿·职官志》记载
“(清)初沿明制,设都察院。天聪十年,……定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监察御史许风闻言事。给事中同。”
所谓的“风闻言事”,就是允许谏官在没有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凭道听途说,就可以上奏纠参。无论是什么小道消息、街头巷闻、花边八卦,如果谏官本人认为有必要奏达天听,都可以大胆进言,即便最终证明传闻不实,谏官也不应为此受到处分。
这一制度极大地扩充了言官的监察能力。虽然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官员滥用风闻言事权,挟私打击政治对手的情况,但若无这一制度保障,言路必将受到阻遏,官场的许多阴暗面,也失去了曝白于日光之下的机会。
另外,古代官员想要升迁,最关键的是要得到皇帝的赏识。对京中那些品秩比较低的科道官而言,平常基本没有觐见皇帝的资格,那么上奏言事,就是一个很好的向皇帝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这也鼓励谏官多写奏折,多向朝廷揭发官场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