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经验 > 元朝在边疆管理上有何创制

元朝在边疆管理上有何创制

元朝在边疆管理上有何创制

元朝采纳汉法,创设行省及发达的驿站等制度,加强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

元朝统治者既联合各民族上层,又,以确保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

中央设置中书省及宣政院;

地方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

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水利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民族关系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变过去的那种游牧政策为定居农业的政策,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禁止自己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广大汉人的合法耕地。

他们将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蒙古人,第二等色目人(包括我国西北地区各族及中亚、东欧来到中国的人),

第三等汉人(包括原来金统治下的汉族及女真、契丹、渤海、高丽等族以至宋金对峙时四川地区的汉族人),

第四等南人(即南宋灭亡后南方的汉族和其它民族),并对这四等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政治上的待遇和经济上的负担都作了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