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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转专业政策

山东大学转专业政策

山东大学转专业政策,仅供参考

转专业由学生与学院进行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审定、指导、监督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我校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

学生转专业前须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

一年级转专业,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二年级转专业,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进行。

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院报送方案

每年4月、10月份,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及学院具体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拟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报名条件、选拔方式、考核科目、权重系数、是否延长修学年限等,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本科生院,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名额按专业生师比及教育资源情况确定。

(二)学生报名

转专业学生须填写《山东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信息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本科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