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良,读音是fàng liáng。意思是旧时谓遣散奴婢,使之脱离奴籍,成为平民。
旧时谓遣散奴婢,使之脱离奴籍,成为平民。
《元典章·刑部四·杀奴婢倡佃》:“舊例,主毆放良奴婢,因傷致死,減凡人四等,合徒二年半。”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奴婢》:“﹝奴﹞亦有自願納其財以求脱免奴籍,則主署執憑付之,名曰放良。”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