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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瑷珲条约的规定

中俄瑷珲条约的规定

    《瑷珲条约》共3条规定: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

      3.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中俄瑷珲条约的规定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与中国清朝于1858年5月28日在中国瑷珲(今黑河市爱辉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东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