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礼教的道德准则
三纲五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架构,是封建礼教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
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最早渊源于孔子。何晏在《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中集解:“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也。”这种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政治制度。
封建礼教的道德准则
“三从四德”是封建礼教给女子规定的道德和行为准则。三从,据《仪礼·丧服·子夏传》所释“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末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封建礼教,是指封建社会一切规矩的总称。秦朝之后封建社会不是用封建制度,而是用中央集权制,官员们都没有自己的封地,可见封建一词定义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