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给于与给予的区别如下:
第一,给于一一指某团体把物资送给另一部分人,己经实现的,叫给于。范围很广泛,照顾的是大多数人。
第二,给予一一指某人把物资赠给某人,叫给予。范围很小,一般指个人或小部分人。
它们俩的区別,一个是给于大多数人福利,一个是对个人或少数人的福利。
其实,就借款法律关系而言,借于和借予二词是极少出现的,一般直接表述为:被告向原告借款XXX元即可;
借出款项的人是债权人,称为出借人,借入款项的人是债务人,称为借款人。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