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爱情观产生的原因
先秦时期的“好色”爱情。先秦时期的爱情是发乎本性的。中国古代最早的诗集《诗经》开篇即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礼记·礼运》亦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可以说,“色”是人的本性。
事实上,在早期儒家学说中,这种看法是普遍可见的。举最常见的几个例子。《孟子·告子上》云:“食色,性也。”《孟子·万章上》亦云:“好色,人之所欲。”可见,早期儒家将好色视为人之本性。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最早见于《论语》中《子罕》篇和《卫灵公》篇,后者之前还有语气词“已矣乎”。表面上看,孔子将“好德”与“好色”对立起来,实是感叹人们“好德”不能如“好色”发乎本性。儒家认为,“德”之大者,莫过于推行“王道”。在孟子看来,这与“好色”并不冲突。《孟子·梁惠王下》中记载着孟子游说齐宣王行“王道”,齐宣王推说自己“好勇““好货”“好色”,孟子逐一说服,关于“好色”,更是精彩——
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檀甫,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可见孟子认为王者与百姓同样都有“好色”的权利,且与行王道不冲突。此时,情爱是作为一种正常的欲望来看待的,人们虽“好色”,但发乎本性,止乎礼。
先秦时期爱情观产生的原因
先秦时期是一个典型的贵族社会,士庶之间的分别是非常明显的。在贵族阶层,按照礼法规定的婚姻形态已经出现。根据《礼记》的记载:
“纳采,用雁。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
这就从侧面表明,在婚姻之前的男女方应该是没有见过面的。这也是纳采问名的原因,所以这类婚姻关系应该是缺乏前期的情感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