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象形字。像人的颊毛。
甲骨文,像脸颊,下垂者为颊毛,或三笔,或四笔,或五笔,不等。
西周金文,像颊毛的部分逐渐与像脸颊的部分分开,而以一竖笔相连。
战国文字,又于上部添加一装饰笔画,变得与“天”字近似,故往往以左下一笔内钩,写作“而”,以与“天”字相区别。
秦代小篆,笔画渐趋平直,汉代帛书的字形已经与楷书字形基本相同。
此字本义为人的颊毛,泛指毛发类的东西。《周礼·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郑玄注:“之而,颊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