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孝忠信关系
孔子认为孝悌是仁义五常的基础,一个不懂孝悌的人,绝对不会具备五常之德,但反过来,具备孝悌之德,则未必具备五常之德,这就是内外之别。
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多重圈子,最内最亲的,是家庭,是父母儿女,其外是家族,其外是亲戚,其外是朋友,其外是同事,其外是同仁,其外是民族,其外是社会,从内到外,就是亲疏渐变的关系。
孝悌之说,其初是一个人在最内最亲的圈子里的关系,后来演变为其与师门的关系,甚至同事、上司的关系。
由孝悌的扩展,直接衍生出仁义忠智信五常,子思认为这五常是五行关系,但实践应用一直难以进展,说明这个五常的关系未必符合五行关系。
其实五常,作为孝悌的延伸扩展,其内涵可以这样理解:仁,是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和谐中庸关系,即一个人在面对陌生人时,不能预先假设他人是恶性的,要假设他的品性是不善不恶的,而自己先善处之,则恭宽信敏惠的态度对待他,然后再视其回馈。
义,则是一个人与某特定的人相处时,自己先做到恭宽信敏惠,再视他的回馈做出应对改进;仁义的差别在于,仁如果只是一种品性,义则是切实的实践了,而且仁是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态度,义则可以是两个人之间的,也可以是人与集体之间的,更可以是集体与集体之间的相处态度。
忠是人与集体之间的相处态度,而且往往是指家族以外的圈子里的集体,因为家族之内,一般用孝悌论述其相处关系。
智、信其实与仁义忠不是同层次的概念,孔子就说过恭宽信敏惠是仁德的表现,这其中就有信,而智,更类似于一种思辨能力。
仁义忠,又以仁为基础,不仁的人,必然不义;而义是最普遍的,所以人们时刻都能听到义气的说法,但义气其实只是义的部分内涵,如果要表述完整,恐怕『义务、义理』更全面;忠是一个立足社会的根本,很多人义薄云天,却往往不忠,是因为他们往往只看到人与人之间,或与小团体之间的义,看不到更高层次的大局的义,因此,需要将忠独立表述,很多人误以为忠可以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是误解,这种误解会导致愚忠,因为集体往往会由某个人代表,并履行部分权责,所以如果将自己与这个人之间的义理解为忠,就是致命的了,因为这个人未必就对得起其所代表的集体。
义的义理内涵,体现在法制之上。
为了维持社会的公义,需要将公义解构为一套五行理论:权利责务。虽然只有四个概念,但四个概念之间是五行关系,具体内涵请点击:法律制度中的四则五行生克关系。作为法制的成套理论,『权利责务』融合了法治与德治,其整合因素便是无处不有的『义』。
法治与德治,又是外与内的阴阳关系,二者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德治的义理,就没有法治的必要。
仁孝忠信关系
“十德”可分为两组:原“五常”——“仁、义礼、智、信”为一组;新“五德”——“忠、孝、节、勇、和”为一组。10个字内涵外延,相对区别,难免有交叉,主要取其本意、主意。
“十德”既有内向的,就自身内心修养而言的;又有外向的,从与他人关系、社会关系、改造世界而言的。
每组各字之间,均有次序,相互对应,仁忠、义孝、礼节、智勇、信和,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基本内涵概括更加完整、丰满、全面。
孟子认为,“四德”不是平行的,“仁”是之首,是“四德”之根本,“信”贯穿;新“五德”,“忠”为首,是根本,“和”贯穿。“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核心思想。“和”也是贯穿“十德”整体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最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