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为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官吏去执行,这不属侵犯官权。
原文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此句应为“宜授之于有司”,意思是:适宜交给有司。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