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是北京的旧称之一。“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是北平作为一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区划中。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
后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明成祖将北平改名为北京,[2]与南京对应,形成“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此为今名之始。
北平是指北京,水平是民国时期或者是大清朝时代的叫法,新中国成立把首都没在北平就改为北京。历史这转折体现了一个攒新的时代!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