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行黄仲则译文
少年行1 清朝黄景仁
男儿作健2向沙场3,自爱登台不望乡。
太白4高高天尺五5,宝刀明月共辉光6。
词句注释
1、少年行:乐府《杂曲歌辞》题名。内容多咏少年轻生重义、任侠游乐之事。
2、作健:振作强健之气。用乐府歌辞《企喻歌》“男儿欲作健。”
3、沙场:战场。王翰《凉州曲》:“醉卧沙场翠莫笑。”
4、太白:山名,在今陕西鄘县东南。用《三秦记》:“武功太白,去天三百。”
5、天尺五:离天一尺五,极写山高。
6、共辉光:相映生辉。
白话译文
好男儿振奋雄心戍边卫国奔赴沙场,喜欢登上高台远眺,却不是为了望乡。
高台上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太白星摘到,腰间宝刀与天边明月相映着进射寒光。
创作背景
这首诗作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66),诗人年值十八岁,意气风发,负笈游学扬州,这时他血气方刚,对未来满怀憧憬,十分渴望为国家而献身,建立一番功业。于是慷慨激昂地写了这首诗来借以抒发豪情壮志。
文学赏析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
少年行黄仲则译文
译文:
新丰美酒一斗价值十千钱,出没五陵的游侠多是少年。
相逢时意气投合为君痛饮,骏马就拴在酒楼下垂柳边。
才从军便作汉朝的羽林郎,一开始就随将军鏖战渔阳。
谁知道不能去边关的痛苦,纵然战死还留下侠骨芬芳。
一个人就能拉开两张雕弓,敌骑千重全都不放在眼中。
偏坐金鞍上从容调好羽箭,不停地射去敌酋无法逃生。
朝廷君臣庆功大宴方告终,高高坐在云台上谈论战功。
天子亲临殿栏赐予列侯印,将军佩着印绶走出明光宫。
原文:
《少年行》四首
唐代:王维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