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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以义谋利的句子

儒家文化以义谋利的句子

义”和“利”作为一对伦理道德哲学范畴,最先是由孔子提出来的。他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又说:“君子以义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义”是人的道德行为的价值尺度,合乎义者则积极行动,不合乎义者则不为之。因此,孔子极为主张“见义勇为”,为义而战。

在孔子看来,为义而为者则是君子,为利而争者则是小人。一个人为私利而苟且偷生,不能为保卫国家、民族利益而战,则为小人。如果能为保卫国家、民族利益而战,则为君子。所以说:“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效也。冉有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左传》哀公十一年)据此,孔子将“义”和“利”对举,并以此作为划分、衡量君子与小人的标准。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力倡“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反对“见利忘义”,他自己则“罕言利”(《论语·子罕》)。孔子一生为人行事,不在谋求私利,而在追求道义,为利不动,为义勇为,意在做有道义之人。因此,孔子尚义而轻利。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尚义轻利的思想,比孔子更强调“义”的重要性。

孟子认为,一个人的言论、行动,必须以义作为标准,合乎义者而言、而动,否则不为。他说:“大人者,言不必言,行不必果,惟义所在。”“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孟子·离娄下》)惟义所在,为义而行,合义而动,否则不动,不顾其他。一切言行都以义为出发点和归宿地,则为大人、君子。反之,便为小人。

儒家文化以义谋利的句子

儒家文化强调以义谋利,即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注重道德和伦理的约束。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孝道、仁爱、忠诚等价值观。例如,孔子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不要做自己不愿意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这种思想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义利观念,即个人利益应该建立在道德和伦理的基础上,注重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儒家文化的义利观念对于社会和个人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