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在1996年12月在温哥华第四大道上,有个「荞麦咖啡馆」一位名为马利.罗丽亚(Mary Loria)的孕妇,因为怀孕不能喝咖啡所以点了杯咖啡的替代品,于是咖啡师灵机一动,用英国伯爵灰茶代替了咖啡。(可能也是因此用了「伦敦」做名)
卡尔加里,亚伯达(加拿大西南部城市)的居民从2004冬季开始就喜欢上了这种饮料
巧合的「伦敦雾」的流行是罗丽亚在拜访家人后
自从星巴克在自家菜单上加入伦敦雾后
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
(所以和雾霾一点关系没有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