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经验 > 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

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

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

意思是:有待去认识的对象,必须确实有其实际存在;

解释:

王夫子说;[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以用乎俟用而可有功者为能。]意思是有待去认识的对象,必须确实有其实际存在;要认识客观对象并产生效果的认识能力,必须确实具有认识的本颔。[体俟用,则因所以发能;用,用乎体,则能必副其所。]客观对象有待去认识,正是它引发了主观的认识作用,认识作用施加到客观寻象之上,并使主观符合客观,这样才算得到了正确的认识。王夫之驳斥了认为主观精神创造客观世界的荒诞说法,肯定了客观世界的实在性,坚持了反映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