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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凡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四个凡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这是1999年制定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提出来的。

“四个凡是”为: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检查考核。

“凡事有章可循”就是规章制度要健全,任何一项工作都有可遵循的依据。

“凡事有人负责”就是要建立各种岗位责任制,要有到岗到位标准,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凡事有据可查”就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一项工作尤其是管理工作都要有责任人。

“凡事有人检查、考核”就是要对各种措施、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