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弃之是指在得到一件物品或机会后,因为种种原因而放弃它。 这种现象通常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一是得到的物品或机会不符合个人的利益需求;二是得到的物品或机会带来的代价超过了其本身的价值;三是得到的物品或机会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没有帮助,甚至会拖慢个人的步伐。 得之弃之是一个相对比较理智的行为,有时候我们需要在选择得到某些东西和放弃它之间做出权衡和决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加顺利地走上自己的人生道路。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