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奋六世之余烈不是七世
奋六世之余烈是指秦始皇继承自秦孝公启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煌煌国力。
六世指秦国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六代先王。
商鞅变法是先秦的一个重要节点,商鞅变法前秦国类似于部落制,国疲兵弱,国内贵族之间血腥厮杀。商鞅变法后贵族体系被摧毁,兵权集中在国君之手,开展了一系列对外战争。
秦国自秦孝公实施商鞅变法后得以实现国富兵强,且商鞅变法在秦朝后续百年期间得以维系并强化,通过外交与战争不断扩张,为秦始皇统一打下基础。
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在位期间,秦国被困在崤山之西难以寸进参与战国争霸,只能朝西拓展。
所以秦始皇是继承六世的遗产,而非商鞅变法前的七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