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形容词用作名词。
句中的“必”,副词,是一定的意思。“知”,动词,是知晓的意思。“乱”,形容词,杂乱,这里用作名词,是动乱的意思。“之”是结构助词,其语法功能是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出自于墨子的《兼爱》,原文是: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
此句可译成:一定要晓得动乱产生于何处。
句中“宾语前置”体现在“所自起”三字,即“起自所”。“起”是产生之意。“所”是指处所、地方。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