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与九刑体系
西周时期,其主体刑罚体系,依然是夏、商以来代代相传的“五刑”,即是:t墨、劓、剕、宫、大辟。
《左传》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其实九刑是在五刑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在五刑的基础上,增加了鞭、扑、流、赎,合为九篇,故之九刑。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