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语出春秋孙武《孙子兵法·火攻篇》。用火来辅助进攻,效果显着;用水来辅助进攻威势强大。水可以分割、断绝敌人,但是不能夺取积蓄。佐(zuo左):辅助,帮助。明: 明显,指效果显着。绝:断绝、隔绝。夺:夺取,剥夺。这里指焚毁敌人的物资器械。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