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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块粘结剂砌筑规范

加气块粘结剂砌筑规范

1、在砌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砌筑。在砌筑墙体时,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龄应在28天以上,不得使用有裂缝、不平整、表面有污垢的水泥砌块。

2、在墙壁上挖槽、铺设管子时,要用规范的工具,不得用斧头、瓦铲随意劈凿。管子的表面要比墙壁低4~5 mm,并将管子与墙壁固定,不得松动、反弹,再用水湿润,填充强度等同砌筑所用的砂浆,与墙面补平,并沿管道敷设方向铺10 mm×10 mm钢丝网,其宽度应跨过槽口,每边不小于50 mm,绷紧钉牢。

3、在砌筑之前,根据砌块的大小,计算出砌块的数量和数量,并对补齐的拉筋进行检验和校正。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墙的底部浇注一层与墙同宽的混凝土,一般都是用两层红砖砌成,每一层之间都要留出20毫米左右的空间,这样就可以使用与原来的砖头一样的材料了。

4、在墙砌好后,要进行防水、覆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对着阳面的墙壁要遮阳,防止因温度太高造成的灰浆快速挥发,并在必要时用喷雾机进行喷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