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间距不大于400米
武汉市人行过街设施分为人行过街横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400米,次干路、支路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0米。
一般天桥净宽不小于3米,地道净宽不小于4米,梯(坡)道净宽不小于2.5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米。人行地道净空宜不小于3米,一般不应小于2.8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5米。人行天桥、地道规划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无法满足时应增设垂直升降梯。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