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的正常的流速是多少
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不宜大于2.0m/s,当防噪声要求,且管径不大于25mm时,流速可采用0.8~1.0m/s;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不宜大于2.5m/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不宜大于5.0m/s,但其配水只管在个别情况下,可控制在10 m/s以内。《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工艺装置区或罐区的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宜小于200mm。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的流速,不宜大于5m/s。
采用较高的管道流速,不利于均衡系统管道的水力特性并加大能耗;为降低管道摩阻而放大管径、采用低流速的后果,将导致管道重量的增加,使设计的经济性能降低。消防水池补给水管流速: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第8.6.2条第2点: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管材的选择一般采用经济流速法,根据不同管材确定适宜流速和管径。
经济流速受管材价格、使用年限和系统的施工费用及动力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若管材价格低、动力价格高时,经济流速选小值,反之则选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