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姓名的古称
现代人名字不分,而古人则有名有字。《说文解字》解释说:“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在早期的交往中,人们白天相见,能通过形体、面貌,相互识别。一旦到了晚上,相互之间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自报姓名来区分彼此。
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名是让长辈称呼自己或自称的。“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又称“表字”。
二十岁举行成人礼(结发加冠)时由贵宾为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加笄仪式时取字。取字主要是为了表达对被取字者的尊重。取字后,男子可以成人身份参与社会事务,女子可以嫁人。故未嫁的女子可称“未字”或“待字闺中”。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于平辈或尊辈则称字。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
名和字往往有意义上的联系。如:屈原,名平,字原。诸葛亮,字孔明。苏轼,字子瞻。关羽,字云长。
古代贵族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则在姓上冠以孟仲叔季,表示排行。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孟仲叔季表示排行,孔子排行老二,所以字仲尼。字的后面加“父”或“甫”表示性别。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或尊称。仲由,字子路;苏轼,字子瞻。司马迁,字子长。
古人的名一般为单字,字为双字。先秦时是先称字,后称名,如楚将百里孟明视,百里是姓,孟明是字,视是名。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王安石《游褒禅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