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经验 > 50公斤液化气气瓶是否允许饭店使用

50公斤液化气气瓶是否允许饭店使用

50公斤液化气气瓶是否允许饭店使用

为杜绝液化石油气罐事故隐患,修订草案规定,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罐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烹饪热源;使用两个以上不足五十公斤罐装液化石油气的,应当分散使用,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生产经营单位向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供应五十公斤以上的罐装液化石油气。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供应或者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