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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两次公布法律,公布者分别是

郑国两次公布法律,公布者分别是

子产和邓析。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大约公元前502年,邓析自行修订郑国的法律,将其写在竹简上,称为“竹刑”。 邓析的“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