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
当然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就可以售卖。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