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哪些属于单解人员
单解对象 :
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非因本人原因未进再就业中心直接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企业开除、除名的人员除外)
申报资料:
(1)到街道社保所领取《确认表》,自行到原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处盖章,之后交回街道统一办理。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职工档案》原件;
(5)申报时正享受低保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