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
1、户口簿。
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 (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 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三、办理地点: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