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语境看,“倚歌而和之”中,“之”显然是代词,指前句的“歌”(也可理解为唱歌的人)。全句可解为:按照歌曲的节奏旋律来应和它(他)。须注意,此句之“之”,与其前句“扣舷而歌之”中的“之”,意义是不同的。(那个“之”为助词,凑音节,无意。)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