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河北大名最新规划
一、大名县是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以商贸物流、食品加工和新型材料为主导的旅游型园林城市。实施《总体规划》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要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把大名县城区作为城镇化主要载体,促进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保护好各类生态资源,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把大名县建成绿色生态宜居城市。
二、重视城乡统筹发展。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构筑城镇、乡村、园区(工业集聚区)等协调发展格局,要做好农副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把农民就地转为产业工人,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39.23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43.08平方公里以内。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重视镇、乡、村交通建设,规划建设镇乡村客运站。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燃气、电力和固废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市政基础设施。要充分重视防灾工作,建立包括防洪、抗旱、抗震、防地质灾害、消防、人防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良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减少城乡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和损害,实现水环境、大气环境、固废处理、噪音污染治理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严格对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管制,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加强绿化建设,打造景观风貌系统,建设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
六、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特色建设。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关系,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按照规划要求严格进行保护管理,重点保护好大名府故城遗址、天主教堂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加强老城内空间尺度和肌理的保护、建筑高度的控制以及建筑风格、色彩的控制,加强对传统风貌街区和环境的整治。
七、重视防洪防灾设施建设。大名县县城地势西高东低,当遇到50年至100年一遇洪水时,漳河、卫河存在决堤隐患。要高度重视县城围堤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北部及东部地势较低的区域的防洪措施,防止洪水灌入城区。同时要结合开挖整修引河,建设城区水网景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防洪设施建设。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大名县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类涉及城乡空间发展和建设的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抓紧深化有关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和建设时序。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包括各类开发区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县级规划管理权不得分解下放。要统筹县内各单位遵守《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共同努力把大名县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