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眼”的本字,甲骨文“艮”像一个人在回头张望。眼,金文(目,视觉器官) (艮,回头张望),表示人类用以张望的视觉器官。造字本义:双目,人类用以观察的视觉器官。篆文将金文字形中的写成。
隶书将篆文中的“目”写成“日”,将“人”写成“匕”。
隶化后,篆文中的“目”在楷书字形中变形成,篆文中的“人”则变形成,于是篆文的变成了楷书的,至此“目”形、“人”形隐约莫辨。
水利万物而不争,
而万物莫能与之争。